[ 直 通 政 府]
当前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
政务信箱
 
县委各书记
 
 
书 记 李晓静
主持县委全面工作。
副书记 孙景宏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
副书记 冯长安
协助书记主持县委日常工作,分管县委办公室、党校、关工委、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城市经济工作,联系县人大、政协工作。
常 委 张宏立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投资与发展环境建设工作。主持县纪检全面工作,分管计划生育、机关工委工作。
常 委 池军旺
协助县长主持政府日常工作。
常 委 李拴发
负责工业、商贸经济、安全生产工作。
常 委 来 祯
负责组织人事工作。主持县委组织部工作,分管档案局、老干局、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
常 委 李洪斌
分管军事和人民武装工作。
常 委 刘 勇
负责宣传思想、新闻舆论和文化建设工作。分管教育、卫生、文体旅游、科协、文联工作。
常 委 戴勇强
负责统一战线、对台和招商引资工作。主持县委统战部工作,分管工商联、农村、农业经济工作,联系各民主党派。
常 委 高航校
负责政法和社会稳定工作。主持县委政法委工作,分管政法各部门和信访、610办公室、残联工作。
    中国共产党长武县委员会成立于1949年5月21日,是由长武县党支部、长武县特别支部逐渐发展而来。解放初,隶属彬县地委,1950年由彬县地委划归宝鸡地委,1956年10月直属中共陕西省委领导,1958年12月并入彬县,设立长武、巨家人民公社,并分别成立党委,1966年县委受文化大革命冲击处于瘫痪状态,成立县革委会,1971年1月16日,恢复中共长武县委员会,县委机关设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农工部、工交财贸部、纪检委、党校和信访室8个部门。目前,中共长武县委员会隶属中共咸阳市委,县委机关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农工部、统战部、机关工委、纪检委、政法委、党校9个单位,全县共设立基层党委11个,基层党支部233个,共发展党员6435名,中国共产党长武县委员会已成为一支带领17万长武人民脱贫致富的领导核心。2000年被财政部、水利部评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十千百”示范县。1998年至2000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市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县,1998年被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命名为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县。2000年被陕西省人民政府授予“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县”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县”称号。2000年被中共咸阳市委评为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同年,被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评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县。2001年被中共咸阳市委评为与“法轮功”邪教斗争先进集体。同年,创建为市级计划生育综合服务县。
 
联系我们 - 关于本站 - 服务项目 - 友情链接
电话:0910-4203800 传真:0910-4202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