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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长 孙景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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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县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财政局、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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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池军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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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县长抓好财税、人事劳动、安全稳定、社会管理、投资环境工作,分管政府办、公安局、监察局、国税局、地税局、审计局、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计划局、水利局、统计局、信访局、国资局、交警大队、医改办、养老保险经办中心。联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武部和驻县部队、各新闻单位、各民主党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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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副县长 李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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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县长抓好城市管理、园区建设、工业经济、安全生产、市场监管、企业改制、扶贫开发等工作。分管县城建局(环卫局)、园区办(重大项目促进办)、经发局(非公局)、煤炭工业局、安监局、质监局、工商局、农行、石油公司、寿险公司、财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天安保险公司。联系总工会、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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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 胡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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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县长抓好人口管理、国土资源、招商引资等工作。分管国土资源局、交通局、招商局、环保局、电力局、邮政局、电信公司、公路段、征稽所、超限检测站、冉店收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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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 史朋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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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县长抓好农业、民政和物资供应等工作。分管县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民政局(民宗局)、果业局、烟草局、粮食局、农机局、供销联社、气象局、信用联社。联系科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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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 蒋彬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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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助县长抓好计划生育、文化体育、文物旅游、教育卫生等工作,分管计生局、教育局、文体旅游局、卫生局、广电局、广播电视信息网络中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华书店。联系共青团、妇联、文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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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 牛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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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管扶贫办、科技局、物价局、司法局、盐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联系残联,并负责做好我县对外联络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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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 冯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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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助县长孙景宏、副县长李拴发同志工作,做好中行的扶贫联络协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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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助理 张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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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助县长孙景宏、副县长李拴发同志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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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助理 卢建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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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助常务副县长池军旺同志抓好社会治安及安全稳定工作。 |
| 长武县行政领导机关。位于长武县城东街。成立于1948年4月21日,因当时正值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野战军西府出击战役,未及设立工作部门。县长由刘刚同志担任。4月24日晚,解放军主力撤离,长武县城失守,县人民政府工作人员随主力部队战略转移。1949年7月25日,长武重新解放,流动与陕甘宁边区的长武县人民政府(与县委和编)由县长刘刚带领党政工作人员及干校学员32人回县城接管伪县政府及所属机关,开展工作。并下设秘书室,一、二、三、四科,公安局、税务局、电报局工作机构。为适应各个时期的形势需要,县人民政府所属机构反复增设、裁撤、合并、分设,处于经常性的变动之中。其主要职责是,依照法定权限负责组织和管理全县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民族事务和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发布决策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工作人员。县人民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1955年4月1日,根据宪法规定,县人民政府改称人民委员会。1958年12月底,长武、栒邑与邠县合并,长武县人民委员会随之撤销,1961年9月1日,恢复长武县制,重新组设长武县人民委员会。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期间,各级政权机关遭受冲击、批斗、夺权,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1968年9月10日,成立“长武县革命委员会”。1981年1月8日,取消各级“革命委员会”,重新恢复县人民政府设置。1948年—2002年,长武县人民政府县长任职23任,副县长任职85任(含县革命委员会“主任、副主任)。2003年换届后,县长杨宏章同志,副县长为朱爱民、翟培宗、刘军、郭怀玉、李健、张建伟。2005年2月21日,在长武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刘双耀同志被选举为长武县人民政府县长。县人民政府下设办公室、财政局、发展计划局、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经济发展局等24个部门和广播电视中心、农机管理中心等4个直属事业机构。县人民政府历届领导班子在任职期间内,积极负责,勇于实践,实事求是地贯彻执行了党和政府在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较好地完成了任期各项任务,取得了一定成绩。1988年被评为咸阳市农村经济先进县。1989年小麦亩产平均为202.5公斤,跃居渭北23县、区之首,被评为全省夏粮生产先进县。20世纪80年代连续三次被评为全国绿化先进县,受到国务院表彰奖励;连续5年被评为省级和全国计划生育先进县。1990年10月被陕西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评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县;1991年,被陕西省人民政府评为全省烟叶生产先进单位和“90年度陕西省水利振兴杯”获得者,被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授予“陕西省抗旱先进单位”;1992年1月,被国家林业部授予“三北防护林体系二期工程建设先进单位,被国家水资源与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水利部、水利电力工会全国委员会评为全国水土保持先进单位,被咸阳市委、市政府、咸阳军分区评为拥军优属先进县;1994年被陕西省人民政府评为全省烟叶生产先进单位;1998年被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评为全国烟叶生产收购工作先进单位,2000年3月,被国家水利部、财政部命名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县”,4月被咸阳市委、市政府评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先进县;2001年被咸阳市人民政府评为2000年度烟叶生产收购工作先进单位和“九五”期间基本实现“村村通”沙石路目标县。2002年获得陕西省人民政府授予的农业技术推广成果三等奖,被咸阳市委、市政府评为小城镇建设先进单位,被咸阳市政府评为爱国卫生综合管理先进县市和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县。 |